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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婚后由于丈夫是个混蛋又于今年4月已离婚,现在带着两个孩子,一个9岁是与第一个丈夫所生,一个11个月是与第二个丈夫所生,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我共同财产没给我一点,我患有子宫癌并且一个月只有400元的收入,第二个丈夫没有房子,唯一的一辆汽车被他刚卖掉,抚养费一月500元根本不会给我,还以看孩子为借口骚扰我,我现在根本无能力抚养两个孩子,该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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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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