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找法网。我是黑龙江省牡丹江的,今年1月~5月我在一家公司做仓管员,当我干到4月的时候我就打算辞职,并写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公司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我就4月份辞职5月分打算走,当时公司也批准了,等到5月到期了我就和接我班的人进行了交接,因为仓库有很多原材料,当时和我交接的那个人也在盘点表上签字了,交接完后也到期了,我就回家了,可是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把我的一个月工资扣下了,原因就是说:和我交接的那人说我盘点的数量不对,我想问一下尹,我这一个月工资可以要回来吗(可现在的盘点表不在我这,他要说我们没交接怎么办?就算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证据啊?怎么办呢?扣的那一个月工资是公司最初压得我一个月工资)谢谢找法网的全体律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