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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13号晚上,我和女朋友走在罗湖向西春大街上,被警务室的几个人寻问,要出示身份证,我给了他看一后,他也没有说我犯了什么罪,就拘禁了我一晚上,请问我可以告他门吗。

刑事案件
2010-06-15 11:4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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