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目前有给员工交相关保险,但少部分员工不愿意交养老保险,公司应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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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本人签字不缴社保,作为证据保留,最好是不用,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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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参加某项社会保险险种,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据此可以要求劳动者作出书面承诺,内容是劳动者本人自愿要求单位不交养老保险等社保,而将单位应交的部分直接发给本人。
这只能是针对养老保险等社保的处理,这样做的目的和结果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不能以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
但劳动部门通常是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要一起缴纳,未缴纳养老保险就无法办理工伤保险。故用人单位要承担全部工伤保险的责任。一旦发生工伤,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只能用人单位承担了。
最稳妥的做法是要求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保。如劳动者不同意缴纳,可以将其辞退。
用人单位可以统计本单位的每年的工伤的人数,工伤的伤残等级等情况,预计每年在处理工伤方面的费用,从而综合权衡如何操作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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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