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结婚两年多,房子的首付是我父母拿的,装修也是我父母拿的,贷款也是,没用我和我对象还一分钱,但是房证是我和我对象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我对象有权利分这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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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屋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在物权上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因为 相关款项是你父母所出,如果对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出钱是你父母对你们的赠与,你父母可以要求你们还款,这样可以减少损失,但是一切款项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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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方父母出资购置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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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产权已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登记的是你们两的名字,法院会认定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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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