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给我借了十万元,当时写了借条,已经到期了,多次追讨,但此人还迟迟不还,我想用法律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讨回我的钱?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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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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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写好起诉状,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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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注意在2年内(从借条到期之日起计算)及时向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为了保证最终拿回借款,你最好先核实一下借款人的财产状况,以便于起诉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同等价值额(10万元)的财产,这样,更有力追回欠款。但诉讼时间稍长。
如果你与借款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那么,你也可以直接凭借条向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便于你更快拿回欠款。
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是:
1.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债务人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2.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住所等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类别、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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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