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咱们石家庄长安区北翟营村的居民,我们这里现在准备开始拆迁开发了,村里当官的说按照一村一方案实施,。关于拆迁补助和过渡安置费用和拆迁后的房产赔偿的事情很伤脑筋有几个问题咨询您一下。 方案1. 我们村出的标准是没有拆迁费和过渡费等等的费用,每家在缴纳5万元,可以分得3套总和300平米的房屋。 方案2.没有拆迁费和过渡费等等的费用 ,不缴纳5万元的 只能得到270平米的房产。 关于平房和2层楼的补偿差别: 平房没有货币形式的补偿,二层楼补偿5万。(二层楼实际上大多都是村里当官的以及亲戚房产)。 我想知道 他们这种做法是不是触犯法律了。我们普通村民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得到我们应得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