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家开的开荒地,地是我门村的,我是本村农民.09年与村委会签的承包合同15年教了15年的承包费,今年地被征收了建工厂.因合同没有到期应如何补偿.
-
依照当地补偿政策确定补偿标准,。
-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村里至少要退还你未到期的承包费,另外,针对你已实际投入的损失应当进行了补偿。
-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村里至少要退还你未到期的承包费,另外,针对你已实际投入的损失应当进行了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