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家附近一老先生年初时因肚子不舒服在镇卫生院错诊为患阑尾炎,并接受了十二直肠的切除手术,一个月后,发现肚子上长出一硬块,再次到该卫生院进行复查,医生吩咐他回家用热毛巾敷5天,后发现无用,又在医生的建议下接受针刺、穿孔等所谓治疗,发现无用。后发现事情不对劲,于是到稍微大一点的医院去一诊断查出肠癌晚期,并已时日不多现,现其因时间拖延过多导致肠子头与肉长连在一起,已不能承受一次手术,等于说是在等待接收死刑。特此想咨询律师像这种情况,镇卫生院对老先生是否算是误诊/医疗事故,该负何责任;若想与院方打官司,该有哪些注意点。现急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