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狀好:
小李2001年3月在A公司開始工作到目前,其中A公司於2009年7月從深圳搬遷至河源!"現A公司根据廣東省外经贸厅关于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精神,A公司会于2010年6月30日办结来料加工厂,并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由B公司接管。凡签A公司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地点、部门、职位、职责、工资待遇、福利等均不会改变。"現需與小李簽相關協議,內容大概為下划線字體的內容,請問:
1>小李是否可以不簽協議?如不簽對小李有何影響?
2>小李是否可以要求先清算工齡,再簽協議或新合同?小李已與A公司2008,2009年簽過合同,最近一次合同期是到2012年12月30日。
3>有沒有其它要求清算工齡的可能?
注:1>因A公司2009年6月之前是在深圳,之后搬廠到河源的,買的社保是深圳的!2>公司搬遷時,因小李因工齡尚未夠10年無法與工司作N+1清算工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