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唐山的,2010年1月份,我听亲戚介绍拿出了十多万元。给了她。当时他给我出具了一张盖有表XX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的借款单,还有一份合同。说是3个月到期连本带利15万。可是现在已经超了两个月了。他们说不能给我们钱。说是矿没开开呢,银行贷款没到位,不能给我们钱。现在就是收我们钱的所谓的天津分公司的人也找不到了。。手机欠费列。我们心里很打鼓,拿不定主意。还望您给我们说明一下,他这个行为算不算非法集资?受不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吗》?
谢谢!!!!!!
T_T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