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因为商业需要,与我公司协商后成立我们公司的分公司,(已经注册登记了),但是我们想与他签订协议,希望该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我们公司不与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个协议会有效吗?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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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
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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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了也是无效,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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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是有效的,但是要注意合同的细节,因为该协议只有对内的效力,你们不注意合同的细节的约定的话,一旦公司出现了大的负债,还是要由总公司承担的,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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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但是,仍可形成内部协议。联系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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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成立子公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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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协议类似于挂靠协议。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其效力只能作用于你们内部,如果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法人,如果对外负债,总公司一样的承担连责任。总公司只能在对偿付后,才能凭你们这份协议向分公司追偿。具体写法要结合你们公司及合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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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