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姐在2002年和一个老乡协议在家乡办学,在办学的过程中我姐姐共计投资20万左右(其中16万多用于购置学校校舍,校舍产权证上是我姐姐的名字,其中3万多用于购置电脑,有购物收据,发货证明以及付款凭证等)学校经营到现在将近三年了我姐姐也未曾分过一分钱的红利,当初合作时都是口头协议,现在学校的管理混乱,当初协议时对方承诺的很多现在无法兑现,我们觉得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所以现在我们打算到法院起诉:1,要求对方停止使用校舍归还电脑.2支付2002年~2005年期间学校使用校舍和电脑的租用费用(这些都没什么合同或协议).3.如果校舍和电脑有损坏地方要求按照当时购置时全价赔偿!
请问:象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案件诉讼的胜算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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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合作的关系,争取让法庭确认你们的合作关系,取得合作人的权利,参加经营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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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作关系,你们无权要求其支付校舍和电脑的租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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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作,则不能单方面抽回投资。双方均应当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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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对学校的三年财务状况审计,然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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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