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的第一次传票,我已经收到了,本为了我的孩子,我不想离婚,他居然离婚诉讼,我该怎么办!是这样的:儿子与我生活一直生活着,现在都22个月了,从小到大一直由我携带,而我丈夫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他从2009年农历7月15日离开我父母家后,就未归!而且这期间没来过一个电话,询问孩子的事.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我要求由我抚养为宜。他是个县城的小公务员.年收入4万多.而他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你说我这样要求,胜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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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想离婚,那么出庭应诉,孩子两岁之前一般会判决母亲抚养,男方需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其一次性给付.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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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可提出不予离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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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出庭应诉,如不想离婚,向法庭表明不愿离婚的意愿。一般情况下,一方不愿离婚,法院不会直接判离婚,但是六个月后对方仍然可起诉离婚。
2岁以下幼童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费可要求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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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