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们好!
我有一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小姨夫有婚外情一年左右,对方女方也是有家庭的人。在此之前不久对方女方说老公去亲戚家让我小姨夫过去她家见面。没过半小时对方老公突然回家还带一个他的友人一起,女方听到有人回到马上让我小姨夫藏起来,而其老公与其男性友人已经看到男人的鞋子在门口,待送走其友人后马上让我小姨夫出来并威胁其写5万元的证明。内容是由于男女关系男方愿意支付5万元做为赔偿。另在我小姨知道此事后一直气倒生病在床,并且让我小姨夫已经支付对方女方2000元。而对方一直电话及短信威胁支付剩余部分,并威胁说如不支付就上法院起诉。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起诉强奸罪
要求赔偿5万元
由于当时我小姨夫害怕而写下的字据,那是否要赔偿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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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强奸,对方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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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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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强奸罪;对方涉嫌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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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