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刘某与陈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不合2003年12月陈某产下一个儿子,全家人都很高兴。2008年9月陈某提出离婚一直到现在,2010年1月刘某听人讲小孩不象自己就做鉴定,结果与小孩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请专家介绍处理方法,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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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并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孩子的抚养费用!详情你可以电话咨询律师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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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刘某起诉离婚并要求陈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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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离婚由你自己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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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离婚,要求赔偿,问问她那个娃是谁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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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婚姻过错方向自己补偿儿子的抚育费以及你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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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求赔偿。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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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可以起诉离婚并要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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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离婚并要求赔偿。但是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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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并要求女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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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并索赔抚养费、精神损害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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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