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4年因为宫外孕做了两侧输卵管的切除后协议离的婚.有一女10岁,当时因为我是净身出的户也没有条件带上孩子.我现在也没有住房,靠打工为生.但是他现在已经又有了两个孩子了.离婚前我们有一栋占地面积80的4层楼房,离婚不到一年他还买了一辆17W的车子.现在我的女儿因为我们离婚给她超成很大的影响,变得很是叛逆.我想要回孩子.我想问,我该怎么办.要回孩子的同时我还可以要求他对我的补偿吗.还有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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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费为其收入20%--30%,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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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但10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费为你前夫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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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十周岁的话需要征求女儿的同意才可以。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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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