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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哥的儿子,今年7岁,在东莞某学校就读三年级于今年5/21日星期五(下午5:00左右)从学校放学回家,刚下车就突呕吐,并伴有高烧,当时家人马上送去就近医院治疗,无好转,于第二天(5/22日)即送横沥医院,当时即下达病危通知,并通知家属要求转东莞市人民医院;于5/22日我堂哥当时就将小孩送东莞人民医院,医院从5/22日一直抢救至5/23日,最终因无针对儿童的荮,要求再次转院;我堂哥再次将小孩往湖南省儿童医院转,可小孩就于5/24日凌晨3:00就去世. 如今我堂哥一家都是悲痛万分,可人死不能复活,只能先将小孩安葬. 针对小孩从学校回家即出现如此重的病情,导致最终不到三天即去世,我们找学校方面要求给复答复,学校却回应小孩是在学校外生病,与学校无关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另外小孩之前每年都有买保险,可学校与保险公司却回复小孩是疾病死亡,不在保险赔付范围! 以上问题,我们强烈要求学校处理如下事情: 1、 即然小孩有如此严重的病情,为何学校老师一点都没有察觉? 2、 学校每年的体检是做什么用的?如果有如此病情不可能事先不能查出? 3、 小孩每年交学平险有何作用?我们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0-06-09 08:04: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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