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公民,我先生是外国公民,我们在海口涉外婚姻登记注册,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无子女,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何证件,到什么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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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均愿意离婚的,可双方亲自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达不成离婚协议的或一方无法回中国办理手续的,可向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可委托律师指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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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协议离婚程序: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的,如果结婚证是在中国领取的,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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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协议离婚程序: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的,如果结婚证是在中国领取的,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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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达不成协议,要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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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