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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初中的一位老师,我体罚了学生,老师要承担的责任有多大,学校和校长有责任吗?我也受到了伤害,老师如何维权?请问老师有哪些权利? 事情经过:在期末考试监考中,一个学生大声的喊我的名字,我就把该学生赶出了考场,这个学生辱骂我。考完试,我直接去找该学生的父母,令我想不到的是,其父母不仅不承认孩子的流氓行为,还纵容孩子继续辱骂我。第二天,又去了该学生的家里,讨要说法,父母还是不买账,我一怒之下把该学生打了。但没有打伤。然后父母不愿意了,把孩子送到医院,还花费了100元的医药费。还要求老师到其家里给他们请客道歉。该学生家长找他的一个亲戚,其亲戚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关系很铁,我们校长又是个封建思想很浓不负责任的人,他认为该事情所有的责任都在我。并且该校长纵容该学生家长和他的亲戚(校长的好朋友)对我进行人身威胁,强迫给该学生家长请客道歉。还把我调到其他学校,没有对该流氓的学生进行任何纪律处分。 我认为我作为老师,在进行正常教学活动,我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这件事情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谁该对我负责???

民事相关
2010-06-08 16: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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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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