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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8岁,两个月前,中午放学回姥姥家吃午饭。他的两名同学在没有各自父母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到我们小孩姥姥家玩。小孩姥姥阻止后,两个小孩仍然留下来玩。结果,玩耍过程中,导致一个床板倒塌,将我们家小孩脊椎受伤。产生医疗费用1万余元。 请问,这种情况下,这两名小孩的家长是否负有责任,并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需要承担多少比例责任? 多谢

其它综合
2010-06-08 16:44: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床板倒塌是那两个小孩的原因,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比例根据过错承担。
  • 未成年人伤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这两个小孩的父母都有责任,具体要承担多大的比例要看具体情况。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法官会根据两个孩子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 根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理:无民事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其赔偿责任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即便其监护人能证明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也只是减轻赔偿责任,而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落实到本案,考虑到损害发生的地点、原因及环境状况,我认为受害小孩的监护人责任更大一些,其他两个小孩的监护人过错不明显。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此种侵权赔偿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即便其他两个小孩的家长能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最多是减轻赔偿责任。
    故此,综合这个案子的整体情况,我认为应当由其他两个小孩的家长各承担25%的责任比较合适。
  • 应 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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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