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该公司连续工作了21年,而且是在同一部门。最近因为公司人事变动,部门需要解散,要将我调往其它部门任职,因我对其他部门的业务不熟,并且和我的专业也不符合。我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吗?补偿的问题是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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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由公司解除合同,一年一个月收入水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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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约定的岗位及工资是什么,如果相差很大,你完全可以拒绝接受,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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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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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要是单位有违法现象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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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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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解除合同,一般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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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在深圳,可随时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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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