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公司,在2010年3月接到德国客户的一张订单,同时我公司与上海一家生产企业签了供需合同,由上海的生产企业为我公司客户所需产品进行生产,在同上海的厂家签合同之前,厂家也为我公司打过样板,并确定在约定交货期可以完成并交货,我公司也预付了该厂家总货款的30%做为定金,现在临近交货期了,该厂家的负责人突然来电告诉我们产品做不了,要求加价,同时列举出若干理由,如:产品报废率过高,原材料涨价;生产成本增加;员工涨工资等等。现在交货期马上就到了,客户在等我们交货,但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找其他生产厂家时间又来不及,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起诉上海的生产厂家需要准备什么?还有,即使起诉了供应商我公司的信誉在客户群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而且我公司也受到了相当大的经济损失,现在什么做才可以使我公司的损失降到最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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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履行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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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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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间较长,可委托律师发函催告,以保留索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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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失利弊这需要你们商人根据自身的实际去权衡,通过诉讼当然可以维护你们的利益,保障你们的权益。但正如你所说,或许在客户群有另外一种不同的看法。其实,经济活动中追求的是一种诚信,而诚信的维护恰恰就是靠法律,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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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明确告知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对方仍然拒绝履行的,你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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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准备所签订的合同及对方收取定金的凭证,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你公司损失过大还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对方所讲的那些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你们可委托律师先行发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然后起诉对方.如能协商当然是大家都好,但协商不成也只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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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