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间酒吧,与对方签订了酒吧转让合同。合同到期对方说因自身原因款项没有到位,所以没有付我们一分钱,合同上当时也没有要求对方付定金而是一次性付全款。另外我们还借了对方5000元,并且让对方写了欠条及留下了身份证。
现在过了合同约定的日子对方没有付款,且还欠我们5000元,合同上写明了如果违约要赔偿违约金。
他告诉我们是他的款被他家人私自取走,且那笔款项中包括我们借他的5000元。他与他家人交涉未果,我们与他家人联系希望能先拿回借他的5000,可是他家人不认账,置之不理。而他说他身上没有钱。这种情况下,请问我们可以通过起诉来拿回借他的款和违约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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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胜诉之后要求法院执行对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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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其履行合同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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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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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