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11月14日和租客签订租房合同为一年,付三押一,对方原本应该5月7日交房租,拖到5月底没有交,又说不租了,直到今天,对方才承诺搬家,但是不肯和我们办退房手续,押金凭证也不愿退还。如果他今天交房,用押金扣除他应交的房租和住房应缴的各种费用也差不多两清,我们也不可能收到他的违约金。因为对方言而无信,又一再耍赖,目前担心对方以后拿着押金条来要钱。中介让我发消息给对方作为凭证,但是消息要保留多久呢?事情不解决,也没法继续出租。原本对方莫名坚持不肯今天花几分钟交接,中介催他之后说晚上把钥匙交给中介。可是中介已经下班还不见对方踪影。这件事到现在应该怎样处理才好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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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发一份律师函告之。详细可来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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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付无赖建议发律师函,欢迎电话咨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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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对方发一份律师函,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是不敢和法律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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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这样可以彻底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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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要求对方将押金单据退还。如果他不出现,你可以和中介办理有关退房手续,并保留租房合同、他支付租金的所有凭证、退房手续凭证等所有相关文件。只要你能够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支付的房款、押金的数额和所有费用又能够对上号的话,即使他去法院诉你,你也不太可能败诉。押金单据不能随便添加,再说也不用添加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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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