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40岁,现在还没有结婚,觉得自己的经济条件还不错,想收养一个孩子,请问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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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或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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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同时,收养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被收养人必须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如果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第(三)项限制。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3、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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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收养条件的,双方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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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