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已作公证如下:“此房男方首付**万,其余贷款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款,公证此房为共同财产。”做出此公证后,女方出资还贷20万,并未在公证中体现,提问:此房屋共同财产协议,如在夫妻出现任何意外,需财产分割时,此房产是否仍是平等分割?是否对女方不利?还是首付仍是男方所有,贷款部分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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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作为共同所有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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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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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房产平等分割无别的异议,满意采纳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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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上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平均分配的,满意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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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公证为共同财产,分割时均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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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为共同财产,分割时均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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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平均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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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是加强证据,不能说没用公证的事实就没有法律效力,只要是意思表示真实,就能产生法律效力。
2、房子如果是登记后财产,公证起到婚后财产约定的效力,按公证内容分配,至于女方出资的20万元,如果有明确的约定,依约定行事,如果没有视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予以分割
3、房子如果是登记前财产,房屋系男方个人财产,女方婚后添付份额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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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做了公证,那么这个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各得一半。不必担心了。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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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为夫妻财产,平无分割,其他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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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