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
您们好!我是60岁父亲的大女儿,我今年30岁,2002年底,此女士跟我父亲结婚,因当时父亲在河北是包工头,此女士应是以为父亲有钱所以有孩子后非要保留,当时我考虑父亲年岁大,极力劝阻,此女不听,说自己还年轻将来他干不动了她自己还年轻,硬要留下!父亲无奈,听了她的。
现在,工地这几年不行,本来也没挣到钱,还欠一堆帐,父亲失去挣钱能力,她现在要离婚,孩子一个都不管,我想咨询律师,他们这种情况,该怎样办离婚?两个孩子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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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协议离婚
2.协议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离婚
3.平均分割财产
4.孩子一般情况下两个孩子的由父母各抚养一个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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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一般一人一个。如果父亲失去抚养能力,则可以由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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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起诉可能会判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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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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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离婚到民政局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问题.
关于孩子一般情况下两个孩子的由父母各抚养一个,但不是绝对,要看具体情况.
你说的不太清楚,建议你电话咨询或者到所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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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协议不成的话只得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依法确定,如果她都不要只能留给你父亲了,但是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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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共同财产等分,双方都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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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种情况一般是一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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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