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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老板一直出差,我电话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说让我自己看着办吧,说试用期没有离职手续,我刚工作也不懂辞职的流程,打完电话后就离开公司了,过了一天和老板要工资,老板说他刚出差回来,需要和公司的人商量一下,我因为有事就回家了,过了一周,和老板要工资,老板给了我如下三个理由:1、公司安排我的任务我没有落实;2、我的辞职没有给公司任何准备;3、公司给我匹配了1000元的培训费,而我的基本工资是600,这样一算成了负值。 我想补充的是: 1、1000元的培训费,来公司两个月了,我不知道。 2、当初去公司,先进行了两周的磨合期(无工资),之后进入了试用期(三个月)也没有签合同。 3、公司安排我的任务,我完成了,没有做交接,因为我不懂得辞职的流程。 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能要回工资吗?

其它综合
2011-02-17 15:18: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在试用期,你应该提前3-5天向你老板提出辞职,办完交接再走,这个是你因该注意的,另外你如果什么也不懂,确实在用人单位学习了一些东西的话,你看值不值1000,如果你觉得值,就应该给老板协商一下工资问题,如果不知,你没在用人单位学习什么?那你上了多少天班,老板就应该给你多少天工资,若果因为你没有做工作交接,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你也要赔偿的;你自己思量一下吧,我自己一个旁观者个人看法,希望见谅;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不存在培训费问题,你依法通知单位即时终止劳动关系就好,申请仲裁,同时主张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