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我厂在万客来一家名为“**印刷”的包装印刷厂家那里定了一批面包用包装。对方承诺,质量保证。产品生产出来,我们应对方要求全额付款。但是,在后来的使用当中,发现包装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在包装过程中,袋中产生严重的异味。我们发到外地的货物,全部退回,造成了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客户的口碑也变的很差。后此厂家又给我们重新做了一批,质量仍有问题。然后他们要求我们另做一批袋子对比,后来发现其他厂家做的产品质量合格,包装过程中不会产生异味。此厂家,承认产品质量有问题,全额退款。但我厂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他们是否应该给我们做以赔偿?望你能得到的指导!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