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4月25日下午一点因在工作室学习美容知识,一点半时刻下楼买 东西,从楼梯走下去的时候,看到一男保安和一女清洁工在说说笑笑,作为我不好意思打扰快速的走出去,当时楼道口的安全通道锁着被对方保安遮住,作为我没看到任何标识直接走出去了。没想到还有玻璃门。当时撞到玻璃门上,玻璃掉下来就割伤了我的小腿。当时我没带手机,让保安给我打个电话也不给,让叫人迟迟不给我叫。我看血流的很厉害那保安为了把我支走。硬要我去旁边的医院。也不送我。我觉得平时满熟悉的爱与面子就忍痛去了医院。结果流了200CC的血还伤害了肌腱,花了医药费就将近9千快了。现在对方也没有表示。请求律师给与建议。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6-05 22:38:5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大厦物业赔偿,,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
    你可以起诉该栋大厦的相关责任部门,赔偿你的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
    如有疑问,可致电详细分析。
  • 可以起诉大厦的物业,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大厦物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 可以诉讼大厦物业,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要求大厦管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早请律师介入。
  • 由于保安是在执行安保职务时的过失造成你的人身伤害,因此根据有关法律,你应向该保安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 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现在最重要的是证据,也就是如果你起诉对方不承认。所以,建议你先报警,警方或许可以帮你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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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