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5日,我驾驶残疾三轮车(并非残疾人)通过十字路口,车上有四名乘客,被一辆农用车(变形拖拉机)撞了,我和车上一名乘客重伤,医药费一共用了6万元。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让我们去起诉。农用车只有交强险,还是内蒙古的。这6万元都是我们自己到处借来的医药费,对方只交了8000元。伤残鉴定要一年后把脚上的钢钉取出来才可以做吗?起诉也要一年后吗?还有我车上的乘客用了3万医药费,可能也要伤残鉴定,他起诉我的话,我要付多少责任?还有对方驾驶员是持C1驾照驾驶农用车,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对我有利吗?保险公司能赔吗?人家说有起诉时限是1年以内,如果错过时限怎么办?我家里条件农村的不好,一个女儿上高中,成绩特别好,现在借了这么多债,真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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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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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起诉,要求已经发生的医药费,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伤残鉴定后的费用可以第二次起诉。本律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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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作为该其交通事故,因为你们驾驶的都是机动车,交警不能认定责任大小,一般是对半责任。你就你的情况可以起诉对方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作为伤残鉴定得结合你伤的情况分析构成不,你可以先医疗费进行起诉。作为你车上的乘客,他可以单独主张你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我丹阳人若有需要可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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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