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银行员工,在给某单位代理发放工资的过程中,因为操作失误,造成工资重复发放的事故!经与该单位协调,该单位职工悉数归还多发的工资金额,只有一人适中不肯退还,在多方的协调下,仍然拒不归还,请问这属于不当得利吗?如果进行诉讼,能否追回全部款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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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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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取得多发的工资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确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完全可以追回全部款项,因为此人现在还在你单位上班,他如果不肯还钱,尽可要求单位扣发他以后的工资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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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是不当得利。可以要求其偿还。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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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要求返还,如他不同意,可以银行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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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