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2月底发现自己怀孕的,当时状况不是很好,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一直在保胎,医院也给我开了病假单。我是从今年1月开始休息的,单位每个月给我开640的工资,5月开始,公司停发了工资,理由是我休假的时间超过了员工医疗期,并且让我停薪留职,我想请教一下,公司这样做合法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
没有道理.你单位做法已经违法.你可以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是不合法
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您好,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如需帮助请致电。
-
1、医疗期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2、医疗期内应当按正常工资的80%予以支付。
3、医疗期满,合同未到期应当向你支付最低生活补助。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