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09年接了一个饭店的单子,做霓虹灯,因为他09才自己做广告,开始做的时候不怎么懂?便找到我,说跟我合作,我答应了。霓虹灯是我给他设计和找人制作的,当时成本费是1900元,安装是他找人安装的,他说霓虹灯质量有问题,饭店老板不付钱。所以我给垫资地1900元钱也不给我。请问他这个钱要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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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焦点是该灯质量是否有问题。详细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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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向饭店老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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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可以起诉饭店。当然如果饭店已经支付,你就可起诉你的朋友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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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他之间的设计合同与他和饭店老板之间的安装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如果饭店老板不给他钱,不能成为他不给你钱的理由。如果他认为霓虹灯质量有问题,应提供相应的依据,如鉴定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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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