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事情经过:当事人因经济问题于2010年5月28日早上被带走。5月31日晚十点多我们接到当事人所在单位电话说已被拘留,其他尚不知。由于当事人是重病人(患有肝硬化),28日带走时只拿了两三天的药,于6月1日早上我们电话咨询检察院问药快完了,是否要送药?答:这些不用操心。问:昨晚听单位说被拘留,是否属实?我们家属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答:不要问那么多,有事会通知。
可到了今天(6月4日),我们家属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我们至今还不知道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定的罪名是什么?作为家属,我们是否可以提起申诉?因为拘留三天的时间已到了,什么说法都没有。还是要等到逮捕后直接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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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会是行政拘留,肯定是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会见嫌疑人,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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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拘留期限,一般是15天,最长可达37天。拘留应该通知家属,并发拘留通知书。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请律师,但律师不是以辩护人身份出现,而是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并代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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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直接请律师介入,由律师去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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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嫌犯罪被拘留的话一般应在24小时通知家属,你们可以向辖区派出所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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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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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