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一年前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应诉时我例举的家庭财产清单,[丈夫当庭签字的]能否作为第二次应诉的证据,当时法院不与离婚后,丈夫不许我和孩子回家,一年来我住在姐家,丈夫对我和孩子不闻不问,现在诉称我离家出走一年,要求离婚,我应怎么应诉[丈夫已经有了女友并同居,我没有证据,证人]我想要儿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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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的财产清单可以作为证据,但可能要扣除合理的消费支出;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应从思想、品德,文化,经济、家庭环境、身体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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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
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及有利于小孩的成长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后判决小孩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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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孩子要看孩子多大和谁抚养对其成长更有利谁抚养;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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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如双方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身体和生活环境等方面,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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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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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