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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最近去世,享年九十九岁,父亲生前一直和妹妹生活在一起,父亲的一切都有妹妹打理。的确妹妹为父亲付出很多,但是父亲给她的也很多,父亲的房子公证遗嘱由她继承了。父亲是离休干部,工资较高,父亲自己应该花不完的。父亲去世后,妹妹只拿出五万给了我们,虽然我无法得知父亲还有多少钱的工资节余,但是,我想,既然妹妹已经得到父亲的房子了,她应该拿出父亲的工资的一部分给我们。虽然我们没有侍奉父亲,但,我们远在外地,也是时有电话问候,也是父亲的子女,她不能全部独吞父亲的全部工资,所以我想起诉妹妹,主张父亲的工资节余作为遗产分割。请问律师:一、我能到法律支持吗? 二、她说工资都用在父亲身上花了,我怎么办?

继承
2010-06-06 09: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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