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叔是黑龙江省大庆的,2000年时,五叔和五婶的三姐合伙承包一个大棚,和大棚公家单位签了10年的承包合同,当时因为五叔已经签过一个大棚的合同了,不能在签了,所以五叔就在这份10年的合同上,签了五婶三姐的名字(签约大棚只能是本地的职工,五婶三姐的户口不是大庆本地的,公家单位的领导知道是五叔签,就默认同意了)。原始合同一直在我五叔这里。后来,五婶的三姐在大棚住,五叔出了部分钱投资,很少去大棚了,2009年时,这个大棚被政府征用了,给了赔偿款44万,五婶的三姐就去大棚的公家单位,说原始合同丢失了,又重新签出一份新合同,然后拿着这份合同把44万的赔偿款全部领走了,现在也不承认是合伙了,五叔起诉本地区的法院后,下的判决说五叔的证据不足,败诉了,五叔要重新起诉,如果五叔想重新起诉,还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或者换个什么样的方式去起诉能胜算大些?急!急!急!上诉期限是15天,现在已经过了一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