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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参与一次打架,一开始把别人打了,没有对该人造成重大伤害,基本无外伤。之后,散去。途中该人又追上来,再次互相用棍棒打斗起来,造成我弟弟眉毛上部约2厘米的伤害,2厘米伤口缝了7针。 问我弟弟可否对该人提出赔偿,法律上对于赔偿有何根据

民事相关
2010-06-04 23:10: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申请伤情鉴定以确定能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做伤残鉴定主张民事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3 头颈部损伤
    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 头皮创。
    3.3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先进行伤情鉴定,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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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