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我暂不入住,就简单装了一下租赁给人陪读。09年8月一场暴雨,雨水从后阳台漫进房间,致使租住户生活用品霉烂变质,损失近四千元,雨水经地面渗入楼下业主家,给已装修的业主造成了经济损失。雨水之所以进入房间,我发现是屋顶下水管道直接向我家后阳台排放,而后阳台向外排水孔小所致。我还发现整个小区顶层住户下水管道均接在阳台外,就我家例外。我还发现四个房间均出现贯通性结构裂缝,楼下也清晰可见走向一致的裂纹,少量注水就能迅速渗入楼下。当即找物业理论,要求赔偿损失,并就房子地面开裂和下水管道安装问题给一说法。我对房子的质量也提出了质疑,这样的房子质监站为什么验收合格。就损失赔偿、地面开裂和下水管道安装问题,我与物业和质监站进行了近一年协商交涉,双方推来推去,一直协商未达成一致,物业说维修就不赔,赔三千元就不维修。为此事我直接经济损失就一万多元,都是因下水管道安装不当所致,我一辈子心血买一套地面均开裂的房子,我很不服气。请问此事我怎样讨要说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