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请问“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和“应当事后作出说明”的,应当怎样作出怎样的说明才具有法律效力?游客维权时应当怎样举证? 2、如果出现交通工具车况不好、住的宾馆不好、景点游览质量不好、多进了购物店、在购物店时间较长、游客认为吃的不好等情况,游客怎样举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损害赔偿
2010-06-03 16:16:2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4460
哪些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收养 1415
离婚协议书如何写具有法律效力
4345
资产负债率低怎么办
资产负债率过低
资产负债率低怎么办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