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案件受理后,原告想更改诉讼标的,原告的举证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原告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时间?

债权债务
2010-06-03 16:14: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辩护 13369
法院不当得利案件开庭流程
民法典 1245
法院不当得利案件开庭流程
被告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要开庭吗
民法典 1415
被告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要开庭吗
不当得利能在原告处起诉吗
民法典 1332
不当得利能在原告处起诉吗
警方介入签订欠条后被骗如何报警处理
欠条 5
警方介入签订欠条后被骗如何报警处理
有借条不还钱算不算诈骗
借条 5
有借条不还钱算不算诈骗
无借条如何计算借款利率
借条 0
无借条如何计算借款利率
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法院如何判断判决
欠条 10
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法院如何判断判决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何差异
欠条 5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何差异
借条和欠条有何法律上的区分
欠条 5
借条和欠条有何法律上的区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