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的这个是现房,后来因资金不到位,就不打算买了,但是售楼的(是一个临时的人员)却说不能退了,交定金(2万元)的时候他们只给了我一张收据.连个公章都没有,也没有约定什么时间把钱付清,就是一张很简单的收据,上面写着哪间房子,单价多少,还有那个字是定金,收款人是谁.别的什么合同和协议都没,而且在这中间我也和那个售楼的说过,如果我的资金不足这段时间又有人要买我定的这个房子的话,可以先卖给人家有钱的.我定房子到现在一共是23天!这钱能要回来吗
这个房子还不是开发商本人卖的,因为开发商差施工方的钱,现在开发商把房子抵给施工方,由施工方来卖的,我的定金其实是交给了施工方的!而且在交定金的时候也没有对双方违约应该做什么样的赔偿!现在不想买了,这钱能要回来吗!他现在就是说我把他的房子拖的时间太长了就这个理由!
好希望有懂这方面的专家能帮我解答一下,感激不尽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