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有错。有几次身体上的出轨。。
什么也坦白了,老婆那边现在过不了这一关。不依不饶。。。。。
我现在有两个男孩,大的四岁,小的两岁,存款30000元。房子和父母住!《农村的》可以说没有吧!
我月收入4000元。老婆没有工作!《即使上班也没有多少钱》
老婆说两个孩子她都要,我在给她三十六万算抚养费。(在法律上着合理吗?)
我也想要个孩子。
我看协议不好达成。
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怎么样才算合理?如果去法院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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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所说的情况,难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建议好好与老婆过日子,如确实无法一起生活,一人抚养一个小孩比较合理,存款依法分割,三十六万抚养费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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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可以与您的妻子协商,如协商不成而采用诉讼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环境的条件出发,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断,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一处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次,抚养费一般情况下会请求至18岁止,根据父母收入状况和当地消费水平来确定。最后,如果您妻子的收入状况不太好的话,您至少获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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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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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到法院处理,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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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