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省宁波市,慈城工厂上班,住在姐姐家,出事当天我因与自己的老公吵架心情不好与同事出去喝了酒同事把我送到一个宾馆住下,姐姐最后来接我,怕我出事,因为她说她第二天要上班就叫姐夫流下陪我,当时我很醉了就睡下了,到下半夜他欺负了我,他们还买通警察局说我是自愿的。
反过来还说我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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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中国传统文化惹的祸,姨妹和姐夫是豪不相干的两个人,本人提供以下建议:
1、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2、未予立案或立案后撤案,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
理由如下:
1、醉酒属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情形,行为人趁他人醉酒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2、强奸罪不光从行为本身考察,更从被害人的主观状况进行考察,身为姨妹,事后积极告发姐夫,姐夫之行为应属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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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一次性关系嘛;当然如果你要坚决控告他,他逃不脱法律的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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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