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投了一份《**终身》和《**定期》,2008年经病理切片查出患了肝癌,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因我以前患过肝炎(不是乙肝),保险公司以我在保险合同上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为借口拒付。但在签订保单时因要体检我告知业务员我以前得过肝炎。业务员问我现在好了吗,我说好了。她说体检很麻烦,算了吧,随后就让我填写个人资料,保单里面有一张需要画对错号的页面,他说我让你怎麽划你就怎么划。保险公司就是以这张纸为依据拒付保险金。我是在去年3月份报案的,他们到去年11月份才给我书面的拒付通知书。请问我能得到全额的赔偿金吗。急!急!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