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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健康状况的原因回家特别急,所以在走之前给我们部长打了电话告诉他我要离职,但是我回不去了,可不可以找人代办离职,他说可以,在我走后我朋友由于去晚了就没有办成;等我两个月后回来的时候去办离职公司人事跟我说他收到了我们部长的邮件说因为联系不上我给我请的是病假,所以三月份的工资照发了,四五月份的保险还给我交了,我是三月二十一号离开公司的所以她说退还的8个工作日的工资和四五月份的保险一共是将近4000块钱,要先还钱后才能将离职证明给我,但是我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钱,请问拖一阵或是不给的话对我有什么影响吗?会触及法律问题吗?

其它综合
2010-06-02 10:40: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