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生前有套房产,他在世时写有遗嘱:该房产给阿姨住(没写阿姨的名字,就是写阿姨俩字)房产归我们子女(男方子女,写名字了).双方签名了....我爸去年去世.房屋已过户到子女名下.该房产现在阿姨居住着.
我想说的是,阿姨和我爸爸没结婚登记.同居关系二十年.她来我家时双方各有子女都已经成家独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阿姨在我爸爸去世前把户口转到我爸房产处,(不知道怎么办的.不是夫妻也能迁移户口??)户主是我爸爸..现在户主由我爸爸改成我名字了,父亲户口注销,.我把户口迁移到该房产处了,是户主.阿姨户口在我名下,和户主关系是非亲属关系,阿姨名下自己有房产.在北京.(我爸说了,是阿姨看他身体不行了逼着他写的,但是没证据,老人走了)
我现在想知道;1,房产必须一直叫阿姨住到她去世吗?(双方虽然没登记结婚,但是买单位房子时双方都用了对方工龄的.
2.我们可以要求阿姨把户口迁移走吗?. 遗嘱算有效吗?因为没写某某阿姨啊,没有写阿姨的名字.是以爸爸一个人的名义写的.用的词是:我儿某某我女儿某某等,是我爸爸一个人的亲笔,阿姨就是在爸爸签字后补签名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