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大家好!原告A在2009年11月通过杭州法院查封了被告C在杭州的某处房产,诉讼金额为100万,原告B在2010年3月通过外地法院查封了被告C同一处房产,诉讼金额为150万,现原告A、B的判决均已生效,并都向各自的法院申请了执行,因为被告C被查封的该处房产是按揭房产,目前是现房,但产权证要到2010年底才能做,银行的按揭款和违约金等合计90万,房产价值为200万,扣除银行的90万以后房产剩余价值大概为110万左右,我想问的是这110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具体会怎么分配给原告A和B?据我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一种说法是原告A首先得到全部的诉讼金额,如果还有剩余的金额就归原告B所有,依此类推;还有一种说法是判决均已生效,A、B原告可进行同比例分配,原告A没有优先权。以上两种说法到底那一种说法才是正确的?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请别回答问题,谢谢!

债权债务
2010-06-03 17:19: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
42697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最低工资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三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
三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工程欠条过期怎样办
欠条 7027
工程欠条过期怎样办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
欠条 7047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
欠条有效期限是多久
民间借贷 40
欠条写了还款日期到期没还的怎么办
民间借贷 25
欠条写了归还日期但没还的怎么办
民间借贷 25
欠条是几年有效期限
民间借贷 20
加载中